我的母親(一三二) 我是那麼的幸運,從來到台灣之後,在我生長期、求學期、服役期、工作期、戀愛期及至購屋期,雖曾遇過橫逆,卻終是能化險為夷,平順地度過了。這是否就是父親與母親的福報都移轉到我的身上了呢? 民國六十四年中,我在偶然的情形下看到某本雜誌,我翻到徵友欄,我挑選了一個很吸引我的名字『夏束潔』,我衝動地寫了封信給她。沒想到在我已經淡忘了曾寫過那封信的事,她拖了二個多月才回信給我。我在驚喜之下立刻回了信給她。我與她開始做起筆友來了。 因公司陸續承辦了許多工程,公司內部人員職務調動頻乃,我的原主管楊組長被調升到另一個工地當副主任,而換了一位黃姓組長進來。後來公司又得到了另一個工程標案,那是中山 酒店工作高速公路彰化溪州段。黃組長被調過去當段長,掌管整個溪洲段的工程。黃段長在擔任結構組長之時,他的手下除了我之外還有另外三位工程師,巧的是,我們這四個人都是逢甲畢業的,而且他們三位都是我的學長。當黃組長要被調去溪州段當段長之前,主任只准他從內湖段抽調一人隨同他前往溪州,於是他私下問我是否願意跟他一起南下到溪州?我二話不說,欣然同意。 因為我即將在十一月上旬到溪州段報到,於是我在十月底約我的筆友見面,她也很爽快的答應了。十月三十一日是我與她第一次見面的日子,我們在台北車站館前路旁的華華飯店內所附設的咖啡廳裡聊了一 烏來溫泉下午,彼此留下了很不錯的印象。在臨去溪州的前一天晚上,我又約她見面,我們在重慶南路的一家咖啡館聊天。這次的見面我們又進一步的了解了對方許多事情。我告訴了她我的家庭狀況,我的學歷與職業,我的興趣與嗜好。她也讓我知道有關她的許多事情,她是軍人子弟,才從政大國貿系畢業一年半,目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任職,還有她的家庭狀況等等之類的,她都毫不隱瞞。我很喜歡雙方這種開誠布公的交談,我認為這是我與她交往的一個非常好的開始。我相信母親也一定會喜歡這個女孩子的,於是我下定決心要追她~用寫信的攻勢。 我與她每天都會寫一封信互通魚雁,然後在我放假的那個週末我會 設計裝潢北上與她相會,我沒放假的那個週末則是她南下與我相會。母親第一次見到她就說好希望有她這麼一個女兒,這讓我抗議了,她如當母親的女兒,那我不就成了她的哥哥,這怎麼行。我想她大概跟母親有緣吧!她們二位不論在相貌、身高、個性等各方面都十分神似,就連姓也都一樣姓李,更巧的是母親的閨名是『耀純』,她的名字是『茂文』,二個字排列的音與韻也完全相同,而且也都偏中性。這麼多的巧合發生在她與母親的身上,我不得不說這是『天意』,更是難得的『緣分』。 六十五年春節,我與母親特意到台北拜訪她的父母,那時我與她的交往才三個多月而已。我們說是拜訪,其實是上門提親。當然,要不是她先首肯 酒店打工,而且在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得意的情形下,我們哪會冒然上門提親。事情進行得再順利不過了,她的父母沒對我們提出任何要求,他們認為他們的女兒結婚是『嫁』出去的,而不是『賣』出去的。他們認為自己的女兒能幸福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因此,雙方家長在相談甚歡的心情下都同意我與她先訂婚,而訂婚日期就選在母親節的那一天。 人說『千里姻緣一線牽』,緣分到了是擋也擋不住。遇見她已是意外中的意外,僅是短短三個多月的交往我們就互訂終身,雖然談不上是閃電,也談不上是天雷勾動地火,但這已讓我們週遭知情的親朋好友更感到意外了。知心的二人哪需要花長時間的去互相了解?如果雙方真的都能把自己的心在對方面前完全敞開,無需?信用貸款蘌獺A也不需作假,能徹底做到心與心的交流,時間就不是我們要考慮的了。 母親在我與她的這門親事訂下來之後,她終於把她對我的懸念放下來了。母親不認為我會『有了媳婦忘了娘』,事實上,母親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任何人所無法取代的,那是親情與恩情交織而成的感情,而我與她則是相知相惜的愛情,這是二種不同的情愫,它們可以並存而互相昇華成為三人一體。 我與她訂婚後,我們這才真正進入了甜蜜的戀愛期,我們依舊維持著一天一封信,七天見一次面。距離對我們並不構成威脅,反而成了我們相聚時那種歡樂氣氛的催化劑。 民國六十六年,中華公司承辦的高速公路基隆段、內湖段與松江段的工程進度因長期下雨的關係,而落後很多,主任急思謀求解決之道 買屋網,而溪州段在黃段長的領導之下,是整個施工處進度最快品質最好的模範段,於是主任就與黃段長商量,問他願不願意回鍋到台北接任那三個施工段合併的段長。因黃段長家住台北,他考慮到台北離家近,似乎也不錯,於是他答應割捨他一手造就成為模範段的工區,而接手台北的那三個燙手山芋。而且他還是想把我帶在他的身邊一起回台北,由於他一直都很厚愛於我,我才進公司二年二個月,他就提拔我接結構組長一職,我能由六職等只花三年多的時間就跳到八職等,也全是因為他特別向總公司舉報我而升等的。對他,我只能說他對我恩同再造,所以我沒有理由不跟他一起走。 我們把結婚日期訂在四月,而我北調的時間是在三月底。我很高興這種巧安排,老天爺真是太眷顧我了。我們決定在她家 房屋買賣附近租屋而居,我們找到房子並付了訂金,我與母親搬離溪州而在新居住了下來。 接著是我與她攜手步向紅毯的那一端,那年我三十,她二十五。我們先到台北地方法院舉行公證結婚,可是問題來了。是誰規定結婚證書上一定要有介紹人的欄位?我與她認識哪有介紹人啊!可是規定就是規定,我只好找黃段長幫忙做我的介紹人了,她則找她的大嫂做她的介紹人囉!公證結婚之後再來就是宴請親友了。哥哥為了我的結婚,他不辭辛勞的到台北參加我的婚禮。 婚後的我們都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崗位,母親在家操持家務,讓我們免掉後顧之憂,三個人各司其職。付房租是我們家用的最大開銷,我與內人決定要買房子,母親欣然同意我們的計畫,因為付房租還不如付銀行貸款,而且房租付了房子還是人家的,貸款付了房子卻是 系統傢俱自己的。我與內人規劃著如何在建商交屋前分期繳付房價的自備款部份,那可是一大筆金額,我與內人每個月合計收入還不及二萬元,而房子的自備款是三十一萬六千元,我們得在一年左右付清。我們左算右算,我把這幾年的存款及年終獎金一併算進去,扣除必要的開銷之後,仍然還差大約七萬元左右。 黃段長曾關心的問及我的房款繳付問題,我誠實地告訴他我可能會缺多少錢,他立刻對我說: 「到時候如果你不夠錢繳付購屋款,你告訴我,我無息借給你。」 這句話讓我好感動,也讓我像是吃了定心丸。黃段長與我是素昧平生,我們只是有緣在同一個單位工作而結識,他與我哥哥同年,巧的是他的國曆生日與我的農曆生日竟然是同一天。我盡心的為他把我分內的工作做好,他信任我也盡力的照顧我。他是高雄美濃的客家人,有著標準客家人勤儉 婚禮顧問的作風,即使是公司的資源,他也把它當成是自己的東西在使用,不浪費也不濫用。然而他聽到我的購屋款可能不夠就慨然自動開口說願意資助於我,我能遇到這種主管,這是我最大的福分。 這時哥哥與母親商議,他對母親說: 「姆媽,住在建國四路您的隔壁的鄰居嫌自己住的房子又小又擠,他問我可不可以跟我們一起把原來的平房拆掉重蓋樓房?」 母親問: 「他打算要蓋幾樓?」 哥哥回答: 「他想蓋三樓。」 母親又問: 「那你的意思呢?」 哥哥說: 「我覺得這個主意不錯,房子蓋起來您住起來也舒服。」 母親說: 「我不回高雄住了,我就跟仁恕住在台北。高雄的房子你就全權處理好了。」 哥哥得到母親的同意在房子蓋好之後賣給合夥人,得款十萬元,他把這筆錢全數交給母親。母親就把這比前移給我繳購屋款,我不需向黃段長借錢 建築設計了。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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