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江商報消息 商品社會,一切都有價簽,家務有價、性愛有價、養兒育女有價,那麼,集這一切於一身的婚姻——還包括了每晚的喁喁細談、病中的噓寒問暖、軟弱時的支撐、老去後的陪伴——有沒有價格?
  不久前,英國《每日郵報》報道:俄羅斯一名富翁與妻子離婚,為此支付的分手費為280億元人民幣,成為世界上數額最高的離婚案。和這位女士比起來,鄧文迪簡直算人財兩空了。
  這種新聞,更讓年輕女子想嫁入豪門。能安度晚年百般好,不能的話,至少能坐在寶馬裡哭;或者嫁潛力股也成,與他一同胼手砥足,共苦後但求同甘,求不到,總不至於雙手空空,望月興嘆。
  但至少在中國,想想就算了,法律、習俗與人心,都並不支持這種分手費。理論上,婚姻中的財產要平分,但我所知道的男人,一旦起意離婚,莫不會大動手腳,到最後,留一套房子給女人,號稱凈身出戶——當大家都是傻子呀,誰信千萬以上的富翁只有一套房子?但,沒有證據,有罪推定是不成立的。下堂妻們的生活,完全取決於這個男人的良心。而良心,是世上最靠不住的事物之一。
  為了抵禦離婚風險,中國式婚姻的對抗策略就是加高結婚門檻。傳統的男出房子,女出裝修或車子,已經不時興了,房子是升值品,車子是貶值品,至於裝修——離婚了你能扒下來嗎?我所聽過的幾例結婚談判都是這樣:男方全款買房,女方完全不管,帶幾件床品就算大仁大義;女方的嫁妝是另一套小房子,租金算女孩子的零花錢。要兩套房子有什麼用?總比離婚時,女孩子一無所有飄零街頭來得好吧。
  婚前協議已不僅僅是傳說,而成為一種可以大大方方提出來的事務。我記得,若干年前侯佩岑在活動上被人問及婚前協議,她甜笑著說:“沒想到過,但我不排斥……我覺得只要兩個人住在一起,心裡面就有愛的契約。”說了跟沒說一樣,協議說的一定就是錢錢錢,跟愛沒什麼關係。
  倒是壞孩子羅比·威廉斯比較真性情,為了保證八千萬鎊的身家,避免被分身家,“逼”女友簽協議。雙方拉鋸很久,終於,女方妥協,簽下這不平等條件,然後,幸福地結為眷屬。
  聽起來,似乎滑稽可笑。但中國人一向說得好:先小人後君子。談錢固然傷感情,但你儂我儂之際,山盟海誓容易,感情一消失,就傷錢了。簽婚前協議,大家公事公辦,至多有些尷尬;但離婚分產上法庭各自開記者招待會,那才真叫惡形惡狀,各自抖隱私,我們作為看客,看得高興,同時也實在替他們不值。
  問題再往深處上溯,大概就必須問:一場婚姻,到底誰的犧牲更大?女性會認為答案毫無疑問:十月懷胎、一朝分娩、三載哺育,為此,職業生涯終結、身材與外形走樣——也就令再婚的可能性極大下降,更不用說家務、以女性為主的孝順老人。但男人們的反駁也一樣毫不客氣:法律把生育權歸給女方,女方有不經男方同意便中斷妊娠的權利,那麼,毫無疑問,生孩子這件事是你自願的。你做飯我還上班呢,即使你也上班,高收入女性畢竟少得很,說起來還是我養你……
  這種互不相讓,以及法律的貌似公允事實上極其偏向男性,使得中國女性在婚姻中處於劣勢位置。如果把婚姻視為職業,一樁拿不到退休金、沒有遣散協議的職業,你能多希望員工愛崗如家?還不得沒事兒多攢私房錢多看下家呀。
  婚前協議與分手費,聽起來就意頭不祥,“沒結婚就想著離婚嗎?”這觀念,真是老土得令人嗤笑。那人壽保險呢,還活得好好的就想到了死亡?失業保險呢,上著班就要為失業做準備?而這兩者的相關性——往往提示我們,離婚至少不像死亡那麼無可迴避,至少也像失業一樣司空見慣。
  中國的離婚率逐年攀升,當然是跟世界大潮接軌的。但在歐美等國家,中產階級大部分婚姻穩定,這顯然跟他們離婚成本巨大有關,你再嫌棄家裡的黃臉婆,考慮到甩掉她要損失巨額財產,恐怕就得三思了。但在中國,發達男的離婚輕而易舉。而中流階層應該是社會的根基,連他們都風雨飄搖,整個社會還怎麼能保持一種安定狀態?畢竟,有恆產者才能有恆心。
  只是,還有沒有人,在結婚的時候,就已經認定對方是自己一生的伴侶,決定與對方廝守,直到死亡將彼此分開?不用考慮到錢,因為你的就是我的,我的就是你的,我將與你融為一體?應該還有這樣的人吧。但,是不是,越痴情越容易幻滅得徹底?
  到底是該鼓勵冷靜、理性、有節制的利己主義,還是仍然歌唱那付出一切、捨棄一切的愛情?到底哪一種更容易得到幸福?我真的不知道。
  曾經,有人雲:愛你的鄰居,但不要拆掉籬笆。到現在,這句話,要變成:愛你的夫/妻,但不要拆掉床中間的籬笆。
  □葉傾城
  作家,湖北作家協會會員,著有《情感的第三條道路》、《住在內衣里》、《我的百合歲月》等多部散文集,《原配》、《麒轔夜》等多部長篇小說。  (原標題:要不要拆掉床中“籬笆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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